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创建于1998年1月的浙江金·叶律师事务所,2001年1月改为现名。本所办公场所位于温州市车站大道万顺大厦A幢4楼,办公用房面积近800平方米,配备汽车、电脑、宽带等先进办公设施。本事务所系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现有合伙律师七人,执业律师23人,共计30余人。 本所律师的执业水平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认可,获温州市律师系统“正气杯”奖。现本所已被确定为温州市首批挂牌的《老年人、妇女、青少年维权岗》单位之一,同时担任两家市教委直属学校的法律辅导员工作。本所曾接受上级部门的指派,独家组成律师团担任轰动全国的泰顺矽肺案67名原告的代理人,获得较好的社会评价。迄今为止,经本所律师办结的案件已有8000余起,先后担任数百家公司、企业的法律顾问。 我所现设公司法律事务部、刑事行政法律事务部、建筑房地产法律事务部、人身损害及劳资纠纷法律事务部、海事海商事务部、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、民商事诉讼法律部、涉外法律事务部等多个专业业务部门,能够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周到的法律服务。业务范围涉及刑事辩护、民事行政代理、非诉代理、房地产、知识产权、企业改制等领域。 本事务所将通过不断提高事务所的业务创新与综合服务能力,广泛而深入地参与市场经济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,采取先进的服务手段和专业化分工,为客户提供精益求精的法律服务。